你这种情况,第一次起诉她要是铁了心离,法院大概率判离。分居满两年是法定判离条件,她搬走一年半,加上三次上门被拒、发信息逼离,法官会认定感情破裂。不同意离只能拖时间,第二次起诉基本拦不住。
孩子抚养费按你月收入的20%-30%给,没固定收入就按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。她带走出生证明和疫苗本不让你见孩子,属于侵犯你的探望权,你可以单独起诉探望权纠纷,但不能直接凭这个变更抚养权。想变更抚养权,得证明她不适合抚养,比如社区医院护士经常夜班、孩子实际由外婆带且外婆有阻挠行为,先去办的是固定证据:三次上门被赶的录音录像、她发的要求离婚的信息、你被拒绝探望的聊天记录。
建议你先提探望权诉讼,法院判了探望权她还是不让你见,再拿这个判决申请变更抚养权,胜算更大。社区医院护士、分居、探望权阻挠、抚养费标准、变更抚养权这些点你都占理,别急,一步一步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