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事先定性:1994年2月1日以后,没领证,不管办没办婚礼,法律上都不算事实婚姻,只能算同居关系。所以你们不是离婚,是解除同居关系。
18万彩礼,没领证原则上该退,但你们同居三年、办过婚礼,法院一般不会判全退,会看共同生活时间、钱花哪了、有没有流产、谁过错,按最高法涉彩礼新规酌定退一部分。她说流产要补偿,法律上没有当然的补偿义务,但法院退彩礼时会考虑女方身体受损,适当少退。
财产方面,没共同买房,就各归各的;共同存款、一起买的东西按出资分,拿转账、聊天记录、证人证言说话。
怎么解决:先协商,留好彩礼转账、媒人证言、共同开销、流产医疗记录;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,案由写“婚约财产纠纷”或“同居关系析产”,别写离婚。建议尽快找当地律师算返还比例。关键词:彩礼返还、事实婚姻认定、同居关系析产、婚约财产纠纷、未领证分手、流产补偿、共同财产分割、法院起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