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性原因: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,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,属于工伤。你是被对方主要责任,交警已认定,时间又是加班下班回家,属于合理路线。单位说的“工作场所”完全错误,法律可没说必须在公司里受伤才算工伤。
怎么解决:建议你立刻行动,不要听单位人事忽悠去休年假。第一,事故发生后1年内个人都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——你从被撞那天算起有1年时间,抓紧。第二,停工留薪期就是你治疗恢复期间,工资照发,医药费按工伤保险报销,单位不报你可以找劳动监察。第三,单位不申请,你直接拿着事故认定书、医院病历、劳动合同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自己申请,他们处理很快。你要注意保留加班记录、事故认定书、医院证明、工资单,必要时找律师发函。别犹豫,早点申请能早点拿到待遇。
